為鼓勵居民用戶參與電力移峰填谷,近日,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根據通知,我省將電動汽車充電峰谷分為深谷、低谷、高峰和尖峰四個時段,在深谷時段電價為每千瓦時0.222元、低谷時段為0.385元、平時段為0.555元、高峰時段為0.585元、尖峰時段為0.888元。
通知明確了此次政策的實施范圍:在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區、農村社區等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設置的,由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費到戶的電動汽車充電樁。
根據通知,2023年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峰谷時段由山東省發展改革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自2024年1月1日起,除低谷時段23:00-7:00外,授權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根據山東電網電力供需狀況、系統用電負荷特性、新能源裝機占比、系統調節能力等因素確定其他峰谷各時段,并向社會公布。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將以年度為周期提前公布未來12個月峰谷時段情況;年內可能出現電力供需緊張、天氣變化等不確定因素時,將及時對尚未執行的峰谷時段進行調整,調整結果將提前1個月向社會公布。
通知明確,在現行電價標準(每千瓦時0.555元,含稅)基礎上,深谷時段每千瓦時降低0.333元,低谷時段降低0.17元,高峰時段提高0.03元,尖峰時段提高0.333元。即深谷時段電價為每千瓦時0.222元、低谷時段為0.385元、平時段為0.555元、高峰時段為0.585元、尖峰時段為0.888元。
通知還明確,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由居民用戶自愿選擇,電網企業免費更換分時電能表,調整后的電價政策自申請次月起執行,以年度為周期,1年內不作調整。不選擇的,仍按原方式計價。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政策,繼續根據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完善后的分時電價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執行。
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政策執行后,充電樁個人用戶如果選擇深谷充電,電費將較不執行分時電價和執行原分時電價顯著降低,并對電力供需、新能源消納產生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