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電力現貨市場第三次
結算試運行情況分析
2023年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遼寧、江蘇、安徽、河南、湖北、河北南網、江西、陜西等省份力爭在2023年底前開展長周期結算試運行。
(來源:微信公眾號“電力現貨俠”作者:蘇克武)
陜西作為“入圍”省份,在2023年12月,陜西省開展了首次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12月1日-3日正式結算)。時間進入到2024年,陜西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進度加速,2024年3月開展了為期一周的結算試運行,2024年5月15日至6月13日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相對長周期的結算試運行。
接下來本文將結合第三次結算試運行情況進行簡單分析。
01規則調整
相較于第一次、第二次結算試運行,陜西第三次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在規則方面有了一定的調整,其中個人認為調整最大的為市場主體的報價方式。第一次、第二次結算試運行具備技術準入條件的新能源場站以“報量報價”方式參與,第三次結算試運行此條款調整為具備技術準入條件的新能源場站以“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
此規則調整的主要原因為:第二次試運期間存在部分新能源場站申報相對較高價格,致使午間新能源大發時段頻繁出現低價火電多發壓降新能源發電空間、導致高報價新能源棄電的情況,對陜西新能源消納利用帶來了不利影響。
02
交易品種及組織
根據《陜西省電力現貨市場第三次結算試運行工作方案》,為匹配市場主體的交易需求,第三次結算試運行期間新能源企業參與中長期交易的頻次、交易的執行周期有了很大的調整。
2.1 月度及月內交易
由于此次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工作組織時間從5月15日至6月13日,使得5月、6月既有中長期結算的時間段,也存在“中長期+現貨”結算的時間段。因此,針對新能源企業,5月、6月在組織水電和常規新能源發電企業自主掛牌交易、新能源企業合同電量雙邊協商轉讓交易等交易品種時,在交易執行時間的安排上做了細化和調整。
2.2 “日滾動交易”
根據《陜西省電力現貨市場第三次結算試運行工作方案》安排,在D日組織開展了D+3日增量交易以及D+2日發電側能量塊轉讓交易、用戶側日電量轉讓交易,以支持市場主體自主調整運行日24小時倉位曲線。
03日滾動交易規模分析
3.1 水電和常規新能源掛牌交易
2024年5月15日-6月13日期間,水電和常規新能源掛牌交易累計成交電量8387萬千瓦時,成交均價351.79元/兆瓦時。分日來看,5月15至5月17日三天內成交電量占總規模比例為71.59%,說明隨著現貨價格走勢逐漸明朗,用戶側成交電量需求明顯下降。
3.2燃煤發電滾動撮合交易
2024年5月15-6月13日期間,燃煤發電滾動撮合交易累計成交電量3954萬千瓦時,成交均價392.17元/兆瓦時。分日來看,成交電量主要集中于6月8日至6月13日,期間成交電量占總規模比例為95.03%。
3.3能量塊交易-燃煤發電
2024年5月15-6月13日期間,能量塊交易-燃煤發電累計成交電量2.83億千瓦時,成交均價376.76元/兆瓦時。分日來看,每天都會有一定量的成交規模,且每日的成交均價波動較小。
3.4能量塊交易-新能源
2024年5月15-6月13日期間,能量塊交易-新能源累計成交電量4134萬千瓦時,成交均價252.8元/兆瓦時,成交價格明顯低于燃煤發電能量塊交易成交均價,分日成交均價波動較大。分日來看,每天的成交規模相對較小,主要原因為新能源發電出力存在一定的同向性,影響能量塊交易的方向也存在同向性,進而使得成交規模較小。
04現貨市場電價出清情況
為分析陜西省第三次現貨結算試運行期間現貨電價出清情況,特針對某新能源場站在日前現貨市場、實時現貨市場電價出清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4.1 日前及實時現貨市場出清均價統計
4.2日前及實時現貨市場出清電價區間分布統計
4.3 小結
(1)分析此次現貨結算試運行日前及實時現貨市場出清電價均價(算術平均值),從整個運行周期維度看,日前及實時兩個市場的出清電價重合度較高,說明在試運行期間日前及實時現貨市場的出清邊界條件變化不是很大。
(2)從各時點的出清電價看,在午間中午光伏大發時間段,現貨市場的出清電價較低,也客觀反應了整個市場的發用供需關系。
(3)分析此次現貨結算試運行期間現貨市場出清電價的分布區間,可以發現在200-300、300-400以及0價這幾個電價區間內的占比較高,日前市場合計計數占比達到92.4%,實時市場合計計數占比達到87.8%。
05新能源交易策略建議
在中長期市場場景下,陜西省新能源企業的交易策略相對簡單,主要工作在于合理獲取中長期指標以及控制偏差,交易業務對收入的影響相對可控。
但進入“中長期+現貨”場景后,新能源企業由“月結月清”的電量塊結算,過渡到“日清分、月結算”的電力曲線結算,交易頻次、交易難度、交易風險、交易細節對收益的影響相較于以前都有的質的變化。
再結合陜西省現貨市場第一次、第二次結算試運行情況,以及此次選定的新能源場站的出清數據,“中長期+現貨”場景下的交易業務,對陜西省新能源企業(尤其是光伏)的影響還是巨大的。
基于以上分析,新能源發電企業在后續交易業務中(現貨市場場景)需要重視省內中長期指標的獲取,同時需要重點關注月度省間外送集中競價交易、周外送集中競價交易以及省間現貨交易,以補充整體中長期指標持倉量,進而減少在省內現貨電價低時的現貨正電量結算值。
備注:以上策略還需要結合不同月份市場供需關系及時調整和優化。
06總結
此文主要結合陜西省在第三次現貨結算試運行的運行情況,從規則及交易組織方式的調整、“日滾動交易”市場的出清情況等方面進行了相應梳理。同時,針對特定新能源場站的市場出清數據,對現貨市場的出清電價數據進行了分析。最后對新能源發電企業在“中長期+現貨”場景下的交易策略給了部分建議。
由于是選用的單個場站的數據,可能無法全面體現市場的出清情況,但仍然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具體此次現貨結算試運行的整體情況,仍需結合后期市場運營機構披露的資料做進一步分析。
不管是在中長期市場場景,還是在“中長期+現貨”場景下,新能源發電企業的交易業務都是在試錯和優化中不斷迭代,最終形成與市場環境匹配的交易方法論。每一次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都是交易人員快速迭代交易能力、快速更新交易方法論的最好機會,進而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先發地位。
以上就是筆者基于業務理解對陜西省第三次結算試運行的簡單分析,文中有分析和理解不到位的地方,懇請讀者批評和指正。
結算試運行情況分析
2023年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遼寧、江蘇、安徽、河南、湖北、河北南網、江西、陜西等省份力爭在2023年底前開展長周期結算試運行。
(來源:微信公眾號“電力現貨俠”作者:蘇克武)
陜西作為“入圍”省份,在2023年12月,陜西省開展了首次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12月1日-3日正式結算)。時間進入到2024年,陜西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進度加速,2024年3月開展了為期一周的結算試運行,2024年5月15日至6月13日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相對長周期的結算試運行。
接下來本文將結合第三次結算試運行情況進行簡單分析。
01規則調整
相較于第一次、第二次結算試運行,陜西第三次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在規則方面有了一定的調整,其中個人認為調整最大的為市場主體的報價方式。第一次、第二次結算試運行具備技術準入條件的新能源場站以“報量報價”方式參與,第三次結算試運行此條款調整為具備技術準入條件的新能源場站以“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
此規則調整的主要原因為:第二次試運期間存在部分新能源場站申報相對較高價格,致使午間新能源大發時段頻繁出現低價火電多發壓降新能源發電空間、導致高報價新能源棄電的情況,對陜西新能源消納利用帶來了不利影響。
02
交易品種及組織
根據《陜西省電力現貨市場第三次結算試運行工作方案》,為匹配市場主體的交易需求,第三次結算試運行期間新能源企業參與中長期交易的頻次、交易的執行周期有了很大的調整。
2.1 月度及月內交易
由于此次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工作組織時間從5月15日至6月13日,使得5月、6月既有中長期結算的時間段,也存在“中長期+現貨”結算的時間段。因此,針對新能源企業,5月、6月在組織水電和常規新能源發電企業自主掛牌交易、新能源企業合同電量雙邊協商轉讓交易等交易品種時,在交易執行時間的安排上做了細化和調整。
2.2 “日滾動交易”
根據《陜西省電力現貨市場第三次結算試運行工作方案》安排,在D日組織開展了D+3日增量交易以及D+2日發電側能量塊轉讓交易、用戶側日電量轉讓交易,以支持市場主體自主調整運行日24小時倉位曲線。
03日滾動交易規模分析
3.1 水電和常規新能源掛牌交易
2024年5月15日-6月13日期間,水電和常規新能源掛牌交易累計成交電量8387萬千瓦時,成交均價351.79元/兆瓦時。分日來看,5月15至5月17日三天內成交電量占總規模比例為71.59%,說明隨著現貨價格走勢逐漸明朗,用戶側成交電量需求明顯下降。
3.2燃煤發電滾動撮合交易
2024年5月15-6月13日期間,燃煤發電滾動撮合交易累計成交電量3954萬千瓦時,成交均價392.17元/兆瓦時。分日來看,成交電量主要集中于6月8日至6月13日,期間成交電量占總規模比例為95.03%。
3.3能量塊交易-燃煤發電
2024年5月15-6月13日期間,能量塊交易-燃煤發電累計成交電量2.83億千瓦時,成交均價376.76元/兆瓦時。分日來看,每天都會有一定量的成交規模,且每日的成交均價波動較小。
3.4能量塊交易-新能源
2024年5月15-6月13日期間,能量塊交易-新能源累計成交電量4134萬千瓦時,成交均價252.8元/兆瓦時,成交價格明顯低于燃煤發電能量塊交易成交均價,分日成交均價波動較大。分日來看,每天的成交規模相對較小,主要原因為新能源發電出力存在一定的同向性,影響能量塊交易的方向也存在同向性,進而使得成交規模較小。
04現貨市場電價出清情況
為分析陜西省第三次現貨結算試運行期間現貨電價出清情況,特針對某新能源場站在日前現貨市場、實時現貨市場電價出清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4.1 日前及實時現貨市場出清均價統計
4.2日前及實時現貨市場出清電價區間分布統計
4.3 小結
(1)分析此次現貨結算試運行日前及實時現貨市場出清電價均價(算術平均值),從整個運行周期維度看,日前及實時兩個市場的出清電價重合度較高,說明在試運行期間日前及實時現貨市場的出清邊界條件變化不是很大。
(2)從各時點的出清電價看,在午間中午光伏大發時間段,現貨市場的出清電價較低,也客觀反應了整個市場的發用供需關系。
(3)分析此次現貨結算試運行期間現貨市場出清電價的分布區間,可以發現在200-300、300-400以及0價這幾個電價區間內的占比較高,日前市場合計計數占比達到92.4%,實時市場合計計數占比達到87.8%。
05新能源交易策略建議
在中長期市場場景下,陜西省新能源企業的交易策略相對簡單,主要工作在于合理獲取中長期指標以及控制偏差,交易業務對收入的影響相對可控。
但進入“中長期+現貨”場景后,新能源企業由“月結月清”的電量塊結算,過渡到“日清分、月結算”的電力曲線結算,交易頻次、交易難度、交易風險、交易細節對收益的影響相較于以前都有的質的變化。
再結合陜西省現貨市場第一次、第二次結算試運行情況,以及此次選定的新能源場站的出清數據,“中長期+現貨”場景下的交易業務,對陜西省新能源企業(尤其是光伏)的影響還是巨大的。
基于以上分析,新能源發電企業在后續交易業務中(現貨市場場景)需要重視省內中長期指標的獲取,同時需要重點關注月度省間外送集中競價交易、周外送集中競價交易以及省間現貨交易,以補充整體中長期指標持倉量,進而減少在省內現貨電價低時的現貨正電量結算值。
備注:以上策略還需要結合不同月份市場供需關系及時調整和優化。
06總結
此文主要結合陜西省在第三次現貨結算試運行的運行情況,從規則及交易組織方式的調整、“日滾動交易”市場的出清情況等方面進行了相應梳理。同時,針對特定新能源場站的市場出清數據,對現貨市場的出清電價數據進行了分析。最后對新能源發電企業在“中長期+現貨”場景下的交易策略給了部分建議。
由于是選用的單個場站的數據,可能無法全面體現市場的出清情況,但仍然有一定的借鑒意義。具體此次現貨結算試運行的整體情況,仍需結合后期市場運營機構披露的資料做進一步分析。
不管是在中長期市場場景,還是在“中長期+現貨”場景下,新能源發電企業的交易業務都是在試錯和優化中不斷迭代,最終形成與市場環境匹配的交易方法論。每一次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都是交易人員快速迭代交易能力、快速更新交易方法論的最好機會,進而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先發地位。
以上就是筆者基于業務理解對陜西省第三次結算試運行的簡單分析,文中有分析和理解不到位的地方,懇請讀者批評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