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遼寧省沈陽市人民政府發布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其中提到,制訂《沈陽市儲能產業發展規劃》,圍繞推動儲能電站建設和促進儲能裝備制造業發展兩條主線,加快實施5個共計600MW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加速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強的龍頭企業。
政策原文和解讀如下: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
沈政發〔2023〕1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沈陽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
為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遼政發〔2023〕12號)有關要求,實現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首戰告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舉措。
一、積極開展促消費活動。抓住元旦、春節等消費節慶時點,策劃開展品牌營銷推廣活動。支持汽車下鄉銷售,對符合條件的巡展活動主辦方,按照場地租賃、展位搭建、供銷對接、宣傳推介等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場活動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積極組織企業參加房產·家居聯動促銷百日活動,期間組織不少于20場促消費專題活動。辦好遼寧名優水產品博覽會、農副產品市集等展會,全年舉辦重點展會200場以上。對在我市舉辦3天(含)以上的經貿類展覽會,規模達到200個以上標準展位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房產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局等,以下政策舉措均需各區、縣(市)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不斷豐富消費新業態、新場景。鼓勵深入推進商旅文體融合,圍繞“首發+”“夜間+”“文旅+”“會展+”“數字+”,打造創新型、體驗型、沉浸式消費新場景。深耕“沈水之陽,我心向往”文旅品牌,打造一批網紅消費場景。對積極開拓境內外旅游市場,符合“引客入沈”相關政策的旅行社企業,按照招徠游客數量、在沈游玩天數、游客來源等給予補貼。加快推動“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建設,2023年完成第二批40個試點建設。支持電商直播基地發展,對獲得國家及省、市級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稱號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文化旅游廣電局、體育局等)
三、支持批發零售企業發展壯大。對2023年批發業、零售業在國家限額以上統計庫(以下簡稱在庫)企業,且在庫滿1年以上,銷售額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額以上行業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億元且增量排名前5位的批發業企業,每戶獎勵100萬元;零售額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限額以上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億元且增量排名前5位的零售業企業,每戶獎勵200萬元。對批發業、零售業知名品牌企業,在沈開設法人企業首店或旗艦店,含亞洲、中國(內地)、東北、遼寧、沈陽首店或旗艦店,且持續經營1年以上,分別給予20萬元、18萬元、15萬元、12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
四、持續激發住宿餐飲企業活力。對2023年住宿業、餐飲業在庫企業,且在庫滿1年以上,營業額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額以上行業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00萬元且增量排名前5位的住宿業企業,每戶獎勵50萬元;營業額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額以上行業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00萬元且增量排名前5位的餐飲業企業,每戶獎勵50萬元。對國際和本土(含港澳臺)住宿業、餐飲業知名品牌企業,在沈開設法人企業首店或旗艦店,含亞洲、中國(內地)、東北、遼寧、沈陽首店或旗艦店,且持續經營一年以上,分別給予20萬元、18萬元、15萬元、12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
五、加快重點項目謀劃實施。聚焦20項重點工程及城中村改造、“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臨空經濟區、環城水系、城市更新等重點領域,持續開展項目謀劃工作,按照儲備項目總投資不低于年度計劃新開工項目總投資3-5倍的規模,建好用好儲備項目庫。謀劃提出建設現代化基礎設施、形成新質生產力、發展現代化大農業等領域2024年重點項目清單。推動已謀劃儲備的129個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130個地方政府專項債項目積極爭取上級資金。促進央企與地方融合發展,加快推進55個央地合作項目,2023年年底前新簽約央地合作項目22個。強化項目前期全流程服務,指導各地區用好市下達的500萬元前期費。加快規劃、招投標、環評、施工許可等項目手續辦理,完善告知承諾、容缺受理、模塊審查等服務模式,落實“拿地即開工”“標準地”等政策措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城鄉建設局等)
六、加強項目建設重點要素保障。圍繞國家政策導向,積極申報國家增發1萬億元國債項目。運用銀團貸款、投貸聯動等模式,持續加大對項目建設資金支持力度。組織開展“走萬企、優服務”“金融促消費”等銀企對接活動100場以上。梳理形成年度重大項目融資需求清單項目62個,向各類金融機構推介融資項目。通過片區綜合開發“社會投資人+EPC”等模式,開展央地深入對接合作。允許省級以上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按規定分期分段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金融發展局,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七、有序推進城中村改造。制訂《沈陽市城中村改造實施方案》《沈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暫行辦法》《城中村三類改造方式工作導則》等文件,明確城中村改造工作程序、改造范圍、補償標準。建立城中村改造項目儲備庫和項目清單,在國家明確借款主體、借款額度、使用周期等相關保障政策基礎上,力爭2023年年底前啟動一批策劃包裝成熟、群眾改造意愿強烈、啟動后可迅速實現資金回籠的項目。(責任單位:市房產局、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稅務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金融發展局,中國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八、加強“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依據應急標準、建設規范和技術要求,圍繞文旅居住設施、醫療應急服務點、城郊大倉基地、基礎配套設施等領域,建立“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儲備庫,梳理項目資金需求,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對接,推動項目落地落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房產局、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旅游廣電局,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九、促進對外貿易穩增長。促進外貿“雙量增長”,支持企業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大型展會,幫助企業開拓市場。支持跨境電商重點項目發展,鼓勵探索“班列+跨境電商”運營模式,擴大業務規模。支持企業通過跨境電商“9710”“9810”模式開展跨境電商B2B業務,擴大新業態經營規模。支持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特定出口信用保險。對二手車出口企業在整備、檢測、鑒定、倉儲等方面給予支持,對企業海外倉建設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等)
十、加快現代設施農業建設。對符合要求的設施種植、設施畜牧、設施漁業、倉儲保鮮和糧食烘干等領域新建或改造提升項目,積極爭取省級貸款貼息支持。大力支持設施種植業產業建設,對新建或改造提升項目最高補助3萬元,對上一年建成的50畝以上溫室小區最高補助1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
十一、推進漁業產業發展。支持漁業產業試點建設,對符合要求的連片池塘開展標準化改造和尾水達標排放治理,推進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項目擴大實施范圍。對符合要求的新建設施漁業給予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
十二、加快制造業改造升級。落實國家及省、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及推廣應用政策,對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部件、首批新材料給予研制應用補助。對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含)以上的制造業技術改造項目,按照不高于設備和信息化建設投資的10%給予補助,單體項目每年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獲評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企業,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
十三、促進文旅產業加快發展。持續推出“冬日雪暖陽”主題活動,提升沈陽故宮、張學良舊居、老北市等景區品質,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對首次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的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提名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評為“遼寧文化企業10強”“遼寧文化10佳”的企業,給予80萬元一次性獎勵。制訂《沈陽市繁榮演出市場實施暫行辦法》,對招徠沈陽域外觀眾達到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商業演出給予適當補貼,單場補貼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化旅游廣電局、財政局等)
十四、支持發展清潔能源產業。積極爭取新能源產業項目獲得綠色電力支持。進一步拓展全市風電光伏建設規模,向上爭取可再生能源發電指標。制訂《沈陽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2023-2035年》,用足用好省專項資金,推動建設產業園區,打造產業鏈條。制訂《沈陽市儲能產業發展規劃》,圍繞推動儲能電站建設和促進儲能裝備制造業發展兩條主線,加快實施5個共計60萬千瓦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加速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強的龍頭企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等)
十五、加大科技攻關支持力度。聚焦重點產業鏈的卡點、脆弱點,突出技術問題及明顯技術短板和發展技術關鍵,對重大科技專項自主研發、聯合攻關項目,按照不超過研發總投入50%的比例,給予最高700萬元資金支持。對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掛帥”項目,按照不超過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核定的技術交易額50%的比例,給予發榜方最高300萬元資金支持。對列入國家產業基礎再造項目,按照項目獲得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額度的10%給予企業資金配套,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圍繞前沿科技發展方向和重點產業創新發展需求,開展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每項最高支持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等)
十六、推進國有企業提質增效。圍繞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增強核心功能,開展國有企業改革促振興專項行動,打造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有大型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研究進一步優化調整市屬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積極布局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推動沈鼓集團發揮央企戰略投資資源優勢,打造世界一流“專精特新”企業,推動沈陽盛京金控集團聯合央企與省組建央地合作基金,賦能資本融合和產業發展。加強沈陽產業投資發展集團、沈陽盛京金控集團等國有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創新主體深度合作。(責任單位:市國資委、發展改革委等)
十七、加強重點領域金融服務支持。積極爭取省1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支持,重點支持小微科技企業發展。支持在上一年度獲得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獲得創業投資機構以自有資金或管理的基金通過現金方式投資的,按照投資金額的1%給予補助,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對2023年開展支農支小再貸款業務的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按比例分劈300萬元專項獎勵資金。對2023年、2024年從商業銀行機構首次獲得貸款的小微企業(單戶額度1000萬元(含)以內,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給予貼息補助。完善綠色金融支持項目庫,開展綠色企業評價認定,優化綠色金融服務平臺功能。擴大“遼綠貸”“綠票通”等再貸款再貼現額度使用規模,推動擴大碳減排支持工具使用規模。引導金融機構使用碳排放權抵質押業務,支持企業獲得融資。推廣“鏈鏈通”再貼現等供應鏈金融新模式,專項支持重點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票據貼現。(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國資委,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十八、提升經營主體發展能級。落實“四上”企業發展的支持政策,鼓勵“個轉企”“企升規”高質量發展。對2023年度首次新增入庫的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及營利性服務業法人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工業企業首次升規給予10萬元獎勵。加大對民營經濟支持力度,持續落實沈陽市民營經濟三年行動計劃。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向民間資本公開推介項目合作需求。按照《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沈陽市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的通知》(沈政辦發〔2023〕13號)要求,實施盤活存量資產動態化管理。深入挖掘國有及民間持有的優質資產,積極推動沈陽國際軟件園項目申請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市法院、工商聯等)
十九、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盤活存量為主,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將具備條件的城中村改造地塊除安置用房外的住宅用地按照一定比例建設保障性住房。按照戶型、區位、價格篩選保交樓項目和停緩建項目,在債務產權糾紛、司法訴訟處置完成的前提下,可進行收購、改建為保障性住房。持續抓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危房改造。落實市房產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要求,取消市域內限購政策,推行“認房不認貸”政策,取消住房銷售限制年限規定。試點利用住房公積金向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項目提供貸款。在沈就業且畢業5年內的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限額可放寬到當期最高貸款額度的1.2倍。(責任單位:市房產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建設局、稅務局、機關事務局、金融發展局,沈陽公積金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二十、推動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深入實施“舒心就業”工程,落實落細就業優先政策。對符合裁員率和誠信要求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參保單位,按照中小微企業60%、大型企業30%的標準,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強化企業用工保障服務,組織開展“赴外獵聘”“代理招聘”“校園聯盟”系列活動,幫助企業解決用工需求。利用國家“舒心就業”專項資金,制定高校畢業生實習補貼政策。面向遼寧籍和遼寧省內高校離校3年內未就業及畢業年度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開展3至6個月的職業技能培訓,按照培訓學員身份、培訓專業類別分別給予500元至2000元/人/月的培訓補貼。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將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300萬元提高至40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金融發展局,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各地區、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條抓塊保,壓實責任,強化協同聯動,密切跟進國家、省最新政策導向和支持方向,確保上級政策及時爭取到位,有效解決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涉及兌現資金的政策條款,由有關部門明確實施細則、申報指南,切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以上政策舉措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和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實現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首戰告捷,根據國家、省部署要求,結合沈陽實際,我們制定了《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
二、主要內容
《政策舉措》包括20條措施,主要體現在6大領域:
一是促進消費領域,包括第1-4條,提出了對經貿類展覽會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對批發零售品牌企業在沈開設首店或旗艦店的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等舉措。
二是項目建設領域,包括第5-8條,提出了積極申報國家增發1萬億元國債項目、出臺《沈陽市城中村改造實施方案》等舉措。
三是穩定外貿領域,第9條,提出了支持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等舉措。
四是產業發展領域,包括第10-14條,提出了對獲評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企業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實施60萬千瓦新型儲能電站項目等舉措。
五是要素保障領域,包括第15-18條,提出了對重大科技專項自主研發、聯合攻關項目給予最高700萬元資金支持,對開展支農支小再貸款業務的地方法人銀行機構給予專項獎勵等舉措。
六是民生改善領域,包括第19-20條,提出了推動保交樓項目、停緩建項目改建為保障性住房,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培訓補貼等舉措。
三、保障工作
涉及兌現資金的政策條款,由相關部門明確實施細則、申報指南(明確補助獎勵條件、范圍等),切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政策原文和解讀如下: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
沈政發〔2023〕1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沈陽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
為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遼寧省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遼政發〔2023〕12號)有關要求,實現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首戰告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舉措。
一、積極開展促消費活動。抓住元旦、春節等消費節慶時點,策劃開展品牌營銷推廣活動。支持汽車下鄉銷售,對符合條件的巡展活動主辦方,按照場地租賃、展位搭建、供銷對接、宣傳推介等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場活動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積極組織企業參加房產·家居聯動促銷百日活動,期間組織不少于20場促消費專題活動。辦好遼寧名優水產品博覽會、農副產品市集等展會,全年舉辦重點展會200場以上。對在我市舉辦3天(含)以上的經貿類展覽會,規模達到200個以上標準展位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房產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局等,以下政策舉措均需各區、縣(市)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不斷豐富消費新業態、新場景。鼓勵深入推進商旅文體融合,圍繞“首發+”“夜間+”“文旅+”“會展+”“數字+”,打造創新型、體驗型、沉浸式消費新場景。深耕“沈水之陽,我心向往”文旅品牌,打造一批網紅消費場景。對積極開拓境內外旅游市場,符合“引客入沈”相關政策的旅行社企業,按照招徠游客數量、在沈游玩天數、游客來源等給予補貼。加快推動“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建設,2023年完成第二批40個試點建設。支持電商直播基地發展,對獲得國家及省、市級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稱號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文化旅游廣電局、體育局等)
三、支持批發零售企業發展壯大。對2023年批發業、零售業在國家限額以上統計庫(以下簡稱在庫)企業,且在庫滿1年以上,銷售額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額以上行業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億元且增量排名前5位的批發業企業,每戶獎勵100萬元;零售額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限額以上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億元且增量排名前5位的零售業企業,每戶獎勵200萬元。對批發業、零售業知名品牌企業,在沈開設法人企業首店或旗艦店,含亞洲、中國(內地)、東北、遼寧、沈陽首店或旗艦店,且持續經營1年以上,分別給予20萬元、18萬元、15萬元、12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
四、持續激發住宿餐飲企業活力。對2023年住宿業、餐飲業在庫企業,且在庫滿1年以上,營業額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額以上行業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00萬元且增量排名前5位的住宿業企業,每戶獎勵50萬元;營業額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額以上行業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00萬元且增量排名前5位的餐飲業企業,每戶獎勵50萬元。對國際和本土(含港澳臺)住宿業、餐飲業知名品牌企業,在沈開設法人企業首店或旗艦店,含亞洲、中國(內地)、東北、遼寧、沈陽首店或旗艦店,且持續經營一年以上,分別給予20萬元、18萬元、15萬元、12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等)
五、加快重點項目謀劃實施。聚焦20項重點工程及城中村改造、“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臨空經濟區、環城水系、城市更新等重點領域,持續開展項目謀劃工作,按照儲備項目總投資不低于年度計劃新開工項目總投資3-5倍的規模,建好用好儲備項目庫。謀劃提出建設現代化基礎設施、形成新質生產力、發展現代化大農業等領域2024年重點項目清單。推動已謀劃儲備的129個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130個地方政府專項債項目積極爭取上級資金。促進央企與地方融合發展,加快推進55個央地合作項目,2023年年底前新簽約央地合作項目22個。強化項目前期全流程服務,指導各地區用好市下達的500萬元前期費。加快規劃、招投標、環評、施工許可等項目手續辦理,完善告知承諾、容缺受理、模塊審查等服務模式,落實“拿地即開工”“標準地”等政策措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城鄉建設局等)
六、加強項目建設重點要素保障。圍繞國家政策導向,積極申報國家增發1萬億元國債項目。運用銀團貸款、投貸聯動等模式,持續加大對項目建設資金支持力度。組織開展“走萬企、優服務”“金融促消費”等銀企對接活動100場以上。梳理形成年度重大項目融資需求清單項目62個,向各類金融機構推介融資項目。通過片區綜合開發“社會投資人+EPC”等模式,開展央地深入對接合作。允許省級以上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按規定分期分段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金融發展局,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七、有序推進城中村改造。制訂《沈陽市城中村改造實施方案》《沈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暫行辦法》《城中村三類改造方式工作導則》等文件,明確城中村改造工作程序、改造范圍、補償標準。建立城中村改造項目儲備庫和項目清單,在國家明確借款主體、借款額度、使用周期等相關保障政策基礎上,力爭2023年年底前啟動一批策劃包裝成熟、群眾改造意愿強烈、啟動后可迅速實現資金回籠的項目。(責任單位:市房產局、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稅務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金融發展局,中國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八、加強“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依據應急標準、建設規范和技術要求,圍繞文旅居住設施、醫療應急服務點、城郊大倉基地、基礎配套設施等領域,建立“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儲備庫,梳理項目資金需求,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對接,推動項目落地落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房產局、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委、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旅游廣電局,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九、促進對外貿易穩增長。促進外貿“雙量增長”,支持企業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大型展會,幫助企業開拓市場。支持跨境電商重點項目發展,鼓勵探索“班列+跨境電商”運營模式,擴大業務規模。支持企業通過跨境電商“9710”“9810”模式開展跨境電商B2B業務,擴大新業態經營規模。支持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特定出口信用保險。對二手車出口企業在整備、檢測、鑒定、倉儲等方面給予支持,對企業海外倉建設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等)
十、加快現代設施農業建設。對符合要求的設施種植、設施畜牧、設施漁業、倉儲保鮮和糧食烘干等領域新建或改造提升項目,積極爭取省級貸款貼息支持。大力支持設施種植業產業建設,對新建或改造提升項目最高補助3萬元,對上一年建成的50畝以上溫室小區最高補助1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
十一、推進漁業產業發展。支持漁業產業試點建設,對符合要求的連片池塘開展標準化改造和尾水達標排放治理,推進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項目擴大實施范圍。對符合要求的新建設施漁業給予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
十二、加快制造業改造升級。落實國家及省、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及推廣應用政策,對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部件、首批新材料給予研制應用補助。對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含)以上的制造業技術改造項目,按照不高于設備和信息化建設投資的10%給予補助,單體項目每年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獲評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企業,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
十三、促進文旅產業加快發展。持續推出“冬日雪暖陽”主題活動,提升沈陽故宮、張學良舊居、老北市等景區品質,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對首次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的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提名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評為“遼寧文化企業10強”“遼寧文化10佳”的企業,給予80萬元一次性獎勵。制訂《沈陽市繁榮演出市場實施暫行辦法》,對招徠沈陽域外觀眾達到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商業演出給予適當補貼,單場補貼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化旅游廣電局、財政局等)
十四、支持發展清潔能源產業。積極爭取新能源產業項目獲得綠色電力支持。進一步拓展全市風電光伏建設規模,向上爭取可再生能源發電指標。制訂《沈陽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2023-2035年》,用足用好省專項資金,推動建設產業園區,打造產業鏈條。制訂《沈陽市儲能產業發展規劃》,圍繞推動儲能電站建設和促進儲能裝備制造業發展兩條主線,加快實施5個共計60萬千瓦新型儲能電站項目,加速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強的龍頭企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等)
十五、加大科技攻關支持力度。聚焦重點產業鏈的卡點、脆弱點,突出技術問題及明顯技術短板和發展技術關鍵,對重大科技專項自主研發、聯合攻關項目,按照不超過研發總投入50%的比例,給予最高700萬元資金支持。對重大科技專項“揭榜掛帥”項目,按照不超過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核定的技術交易額50%的比例,給予發榜方最高300萬元資金支持。對列入國家產業基礎再造項目,按照項目獲得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額度的10%給予企業資金配套,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圍繞前沿科技發展方向和重點產業創新發展需求,開展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每項最高支持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等)
十六、推進國有企業提質增效。圍繞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增強核心功能,開展國有企業改革促振興專項行動,打造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有大型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研究進一步優化調整市屬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積極布局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推動沈鼓集團發揮央企戰略投資資源優勢,打造世界一流“專精特新”企業,推動沈陽盛京金控集團聯合央企與省組建央地合作基金,賦能資本融合和產業發展。加強沈陽產業投資發展集團、沈陽盛京金控集團等國有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創新主體深度合作。(責任單位:市國資委、發展改革委等)
十七、加強重點領域金融服務支持。積極爭取省1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支持,重點支持小微科技企業發展。支持在上一年度獲得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獲得創業投資機構以自有資金或管理的基金通過現金方式投資的,按照投資金額的1%給予補助,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對2023年開展支農支小再貸款業務的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按比例分劈300萬元專項獎勵資金。對2023年、2024年從商業銀行機構首次獲得貸款的小微企業(單戶額度1000萬元(含)以內,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給予貼息補助。完善綠色金融支持項目庫,開展綠色企業評價認定,優化綠色金融服務平臺功能。擴大“遼綠貸”“綠票通”等再貸款再貼現額度使用規模,推動擴大碳減排支持工具使用規模。引導金融機構使用碳排放權抵質押業務,支持企業獲得融資。推廣“鏈鏈通”再貼現等供應鏈金融新模式,專項支持重點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票據貼現。(責任單位:市金融發展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國資委,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十八、提升經營主體發展能級。落實“四上”企業發展的支持政策,鼓勵“個轉企”“企升規”高質量發展。對2023年度首次新增入庫的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及營利性服務業法人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工業企業首次升規給予10萬元獎勵。加大對民營經濟支持力度,持續落實沈陽市民營經濟三年行動計劃。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向民間資本公開推介項目合作需求。按照《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沈陽市推進重點領域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方案的通知》(沈政辦發〔2023〕13號)要求,實施盤活存量資產動態化管理。深入挖掘國有及民間持有的優質資產,積極推動沈陽國際軟件園項目申請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市法院、工商聯等)
十九、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盤活存量為主,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將具備條件的城中村改造地塊除安置用房外的住宅用地按照一定比例建設保障性住房。按照戶型、區位、價格篩選保交樓項目和停緩建項目,在債務產權糾紛、司法訴訟處置完成的前提下,可進行收購、改建為保障性住房。持續抓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危房改造。落實市房產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要求,取消市域內限購政策,推行“認房不認貸”政策,取消住房銷售限制年限規定。試點利用住房公積金向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項目提供貸款。在沈就業且畢業5年內的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貸款限額可放寬到當期最高貸款額度的1.2倍。(責任單位:市房產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城鄉建設局、稅務局、機關事務局、金融發展局,沈陽公積金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二十、推動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深入實施“舒心就業”工程,落實落細就業優先政策。對符合裁員率和誠信要求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參保單位,按照中小微企業60%、大型企業30%的標準,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強化企業用工保障服務,組織開展“赴外獵聘”“代理招聘”“校園聯盟”系列活動,幫助企業解決用工需求。利用國家“舒心就業”專項資金,制定高校畢業生實習補貼政策。面向遼寧籍和遼寧省內高校離校3年內未就業及畢業年度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開展3至6個月的職業技能培訓,按照培訓學員身份、培訓專業類別分別給予500元至2000元/人/月的培訓補貼。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將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300萬元提高至40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金融發展局,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營管部等)
各地區、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條抓塊保,壓實責任,強化協同聯動,密切跟進國家、省最新政策導向和支持方向,確保上級政策及時爭取到位,有效解決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涉及兌現資金的政策條款,由有關部門明確實施細則、申報指南,切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以上政策舉措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和依據
為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實現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首戰告捷,根據國家、省部署要求,結合沈陽實際,我們制定了《沈陽市鞏固增勢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若干政策舉措》。
二、主要內容
《政策舉措》包括20條措施,主要體現在6大領域:
一是促進消費領域,包括第1-4條,提出了對經貿類展覽會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對批發零售品牌企業在沈開設首店或旗艦店的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等舉措。
二是項目建設領域,包括第5-8條,提出了積極申報國家增發1萬億元國債項目、出臺《沈陽市城中村改造實施方案》等舉措。
三是穩定外貿領域,第9條,提出了支持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等舉措。
四是產業發展領域,包括第10-14條,提出了對獲評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企業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實施60萬千瓦新型儲能電站項目等舉措。
五是要素保障領域,包括第15-18條,提出了對重大科技專項自主研發、聯合攻關項目給予最高700萬元資金支持,對開展支農支小再貸款業務的地方法人銀行機構給予專項獎勵等舉措。
六是民生改善領域,包括第19-20條,提出了推動保交樓項目、停緩建項目改建為保障性住房,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培訓補貼等舉措。
三、保障工作
涉及兌現資金的政策條款,由相關部門明確實施細則、申報指南(明確補助獎勵條件、范圍等),切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