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來看,電動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可以滿足部分群體“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要。也要看到,城市交通承載力總體有限,電動自行車數量大量增加可能導致交通擁堵、影響出行效率。拿廣州來說,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數量為322萬輛,遠超出現有道路通行、停放資源承載能力。此外,逆行、超速、闖紅燈,電動車所享受的“速度與激情”往往以破壞交通秩序、增加安全風險為代價。因此,加強電動自行車治理勢在必行,成為城市治理的必考題。
對此,限行是被普遍采用的一種方案。對于電動自行車限行,目前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基于出行便捷考慮,認為電動自行車是短途出行的補充,應該通過引導和規范,讓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和行人和諧共存;一種基于效率與安全視角,認為市中心區早晚高峰交通擁堵、非機動車基礎設施不完善、道路資源不均衡,對中心區電動自行車應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面對多樣化需求,如何求得各方“最大公約數”,考驗著城市治理智慧和能力。
治理電動自行車,最大挑戰是找到安全與發展的平衡點。換句話說,既要實現道路交通運行的高效和安全,又要保障好電動自行車出行需求,實現“魚與熊掌兼得”效應最大化。
為此,應堅持調查研究,讓方案舉措更貼近民意。“路段限行”怎樣優化更切合實際、更合乎需要?開門問策、問計于民,更廣泛地聽取市民的意見建議,可有效提高決策科學性。正因如此,廣州交警通過第三方科研機構,對路網結構、道路所在區位和等級功能、人車流量和車速指數、常規公交和地鐵覆蓋率、非機動車道建設等因素進行分析評估,并就優化方案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同時,要向動態治理、精細治理要效能。電動自行車治理事關公眾利益,既要穩妥審慎研究制定方案,也要用好繡花功、精益求精。此次方案中,在限行范圍上將“中心區域限行”調整為“部分路段限行”,在限行時間上將“全天候限行”調整為“全天、白天、高峰分層次、分時段限行”,就是精細化治理的生動體現。立足市情動態優化方案,把繡花功夫做足用細,才能為市民出行提供更大的便利。
期待治理方案不斷完善,讓電動自行車成為交通助力,成為美好生活的加分項。 (張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