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新聞網訊 通訊員 王錦云 姚雨君 記者 馬莎 報道 近日,云南電網文山供電局與當地某大工業用戶供用電建設合同糾紛由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用戶向文山供電局支付違約金1600多萬元。這是云南電網首例供用電建設合同糾紛案件,歷時3年終于取得維權成功。
2018年3月,文山供電局與對方公司簽訂了《供用電建設合作協議》,約定于當年年底完成各自的建設工程,但直到2020年4月,用戶的受電工程才建成投產。在建設過程中,文山供電局為了加快供電設施的建設,將該項目列入了應急項目管理,加大了工程中人、財、物的投入,但用戶并未按照約定完成受電工程建設,造成電網資產閑置,構成了嚴重違約。糾紛發生后,南方電網云南電網公司成立了談判小組,多次專題討論糾紛處理策略,并與對方進行了多輪談判,但因賠償金額存在較大爭議,談判未達成一致意見。為維護國有企業合法權益,最終采取訴訟的方式解決。
據悉,這起云南電網首例建設合作違約重大主訴案件在依法維權的同時,獲賠償款1600多萬元。通過此案件,云南電網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修訂了《供用電建設合作協議》標準模板,目前已在云南全省推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