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展改革委等關于印發進一步推進電能替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蘇發改能源發〔2022〕660號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生態環保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省電力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電能替代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2〕353號)的要求,為持續推進電能替代,提升用能清潔化、低碳化水平,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結合我省能源消費特點和現代能源體系規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聚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創新節能提效技術,拓寬電能替代領域,推進電能替代高效化、多元化、互動化、清潔化,系統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為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的現代化篇章,提供清潔低碳的電力供應。
二、主要目標
重點在工業、交通、建筑、公共機構、農業農村等領域推廣高效節能、靈活互動的電能替代新技術新模式,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產能與技術,努力構建政策體系完善、標準體系完備、市場模式成熟、智能化水平高的電能替代發展新格局。“十四五”時期,全省電能替代電量累計達到560億千瓦時左右,到2025年,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5%左右。
三、重點任務
(一)大力推進工業領域電氣化
在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及其他行業鑄造、加熱、烘干、蒸汽供應等環節,加快淘汰不達標燃煤鍋爐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工業窯爐,推廣電爐鋼、電鍋爐、電窯爐、電加熱等技術,開展高溫熱泵、大功率電熱儲能鍋爐等電能替代,擴大電氣化終端用能設備使用比例。在生物科技、醫藥制造、化工、污水處理等行業,推廣應用熱泵、機械熱壓縮蒸發(MVR)、蓄能式鍋爐等新型技術,實現生產工藝節能高效和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加強與落后產能置換的銜接,實現清潔替代。在企業集中的工業(產業)園區,推廣應用分布式光伏、熱泵、電鍋爐、充換電、儲能技術,提升新能源消納和與電網互動能力,實現友好替代。在能源基礎條件優、替代工作進展快的地區,試點開展全電綠色工廠建設,推動企業全方位應用分布式光伏、風電、電動皮帶廊、蓄能式鍋爐、電動專用車等技術,在能源生產、傳輸、消費等環節實施全電化升級改造,實現廠區能源生產清潔化、能源消費電氣化。加強燃煤自備電廠清潔高效利用改造,鼓勵燃煤自備電廠改為公用電廠。至2025年,創建全電綠色工廠200家,十三個設區市實現散煤清零。
(二)深入推進交通領域電氣化
加快推進公路、水上電氣化交通運輸工具規模化發展,促進車船充換電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營,全力構建新型綠色低碳立體交通網。推動公交、出租、環衛、物流、景區、鐵路貨場、港口等領域新增和更換的公共交通車輛、特種作業車輛優先使用新能源,促進新能源重型貨車推廣應用,試點開展專用車輛車網互動應用。全面推廣家用電動汽車,統籌推進新建小區、老舊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智能樁推廣,從無序充電轉向有序充電,充分保障居民充電需求。引導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超快充、大功率充電設施,加快推進換電產業標準統一和商務創新,拓展換電站覆蓋面,推動專用車領域換電應用規模化。持續強化港口岸電技術設施建設與應用,新、改、擴建碼頭工程嚴格按照標準規范要求建設岸電設施,加強靠港船舶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加強船岸協作,提升岸電服務水平,實現船舶使用岸電綜合成本低于燃油發電成本。加大綠色船舶推廣,逐步推廣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港口作業車輛和機械,推廣港內作業船、短途運輸船應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至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達到汽車銷售總量的30%以上,累計建成各類充電樁約80萬個,碼頭泊位岸電覆蓋率及標準化改造率達到90%以上。
(三)加快推進建筑領域電氣化
探索建筑一體化清潔替代,促進水泥、鋼材等建筑材料生產工藝綠色化,統籌運用熱泵等節能替代技術,提高建筑電氣化應用水平,助力行業節能降碳。聚焦供能側與消費側雙向減碳,推動太陽能光伏屋頂、幕墻等建筑一體化建設,推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探索零碳建筑、低碳城區建設。引導蓄能替代設備參與電網友好互動,積極采用熱泵、電蓄冰空調等電氣化方式取暖和制冷,探索柔性電力消費精細化實時管控模式。加快推廣餐飲領域電氣化,在商業綜合體、古鎮特色街區等人流密集區域深入開展“瓶改電”、“氣改電”工作,推動政企單位、醫院、學校等食堂優先實施“全電廚房”建設。扎實推進公共機構領域電氣化,優化公共機構終端用能結構,實施空調、供暖和熱水系統電氣化、低碳化改造,推動公共機構利用建筑屋頂、立面、車棚頂面等適宜場地空間,實施光電轉換效率高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至2025年,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全面執行國家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新建高品質綠色建筑面積達到2000萬平方米,力爭50%的新建餐飲場所優先實施“全電廚房”。
(四)積極推進農業領域電氣化
聚焦農業生產、鄉村產業、農村生活等關鍵環節,全面推廣電氣化技術,切實提高農產品生產效率和質量,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助力鄉村振興發展。在農業種植行業,推廣農業大棚電保溫、電動噴淋、電動拖拉機、電動播種機、電動植保機等成熟農機具電氣化技術;在畜牧業方面,推進電能替代,普及推廣自動飼喂、自動清糞、自動環控、視頻監控等設施;在水產養殖行業,推廣電制氧、電加熱育苗、電動投飼、水體保溫等智能養殖技術;在農產品加工行業,推廣糧食、茶葉、紫菜等各種類型電烘干、電加工技術,助力農產品多層次、多環節轉化增值。聚焦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行業,在旅游經營過程中的制冷、供熱供暖、餐飲、交通等環節推廣電氣化技術,打造一批綠色低碳民宿與景區典型示范。強化鄉村特色產業生產、加工等環節電氣化技術研發和推動,主動服務現代農業產業園、科技園、農產品加工集中區建設。加快智能綠色農機裝備示范推廣,建設“無人化”農場及智能綠色農業機械典型基地,打造以智能綠色農機裝備與技術為支撐、典型示范基地為節點的全省智能綠色農業機械示范推廣應用網絡。至2025年,全省農業機械總動力控制在5500萬千瓦左右,全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力爭達到90%,糧食產地烘干能力達70%以上,力爭實現燃煤(油)糧食烘干機綠色清潔熱源替代改造全覆蓋。
(五)加強科技研發創新
加大關鍵技術研發力度,推進核心裝備升級,重點發展高密度低成本蓄冷/熱材料、高效電轉蒸汽設備等,提高替代裝置工作效率,不斷完善“產、學、研、用”上下游貫通機制。制定和完善電能替代重點領域標準,加強質量監管,提高產品質量和可靠性。完善標準體系建設,建立綠色工廠、綠色景區的評價標準,不斷優化全電廚房、全電船舶等新技術和新應用的行業標準,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促進技術和管理水平“雙提升”,規范行業良性發展。加強電能替代技術與人工智能、5G等技術的融合應用,創新示范項目智慧物聯平臺,推動智慧校園、智慧公建、智慧港口、智慧農業的示范項目應用,不斷提升終端電能消費設備數字化、智能化、互動化水平。
(六)提升電能替代用戶靈活互動和新能源消納能力
以政策與技術創新驅動“電能替代+需求響應”模式發展,靈活用好分時電價政策,引導用戶參與電網互動,提升電力系統調峰調頻能力,促進電網削峰填谷。大力推廣高溫蒸汽熱泵、蓄熱鍋爐等可靈活參與電網互動的電氣化設備替代傳統電氣設備,創新研發智能化、數字化電能替代技術,實現全領域電能替代與電網友好互動協調發展。推行“電能替代+綜合能源服務”市場模式,積極推廣區域能源站、光儲充一體化、儲能電站、風光互補等技術應用,構建以電為核心的綠色低碳典型用能場景,鼓勵新能源發電就地消納。完善和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促進綠色電力消費。推動工業、樓宇、儲能、充電樁等各類電能替代設備以虛擬電廠形式參與需求響應、輔助服務市場,最大化發揮負荷資源價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對工業、交通、建筑、公共機構、農業農村等重點領域應結合地方發展、產業特色、資源稟賦、用能特點等明確工作目標、責任分工和重點任務。相關部門應加強橫向協同、縱向貫通,明確職責分工,建立聯動機制,加強過程管控,對重點工作實施進度進行動態評估和監管,促進工作有序推進。各地要根據重點工作細化工作方案,制定實施計劃,強化政企合作,提高電能替代成效。
(二)強化規劃統籌
充分發揮電能安全、清潔、高效的特性,將電能替代工作融入規劃設計,與鄉村振興、產業規劃等國家和地方專項規劃有效銜接。協調推進電能替代改造工程,推動電能替代用電需求與電力規劃建設相匹配,保障電能替代配套電網線路走廊和站址用地等需求。不斷完善電能替代項目報裝接電“綠色通道”服務,電網企業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新增電能替代項目紅線外供配電設施的投資建設,持續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將電能替代作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舉措,推動電能替代與現有“雙碳”方案有效銜接。
(三)加大政策支持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電能替代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通過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等拓寬電能替代項目融資渠道。統籌現有財政資金引導清潔互動的電能替代項目普及應用,對于符合條件的電能替代項目給予支持。鼓勵各地結合自身情況針對電能替代項目制定財政專項補貼措施和補貼標準。
(四)完善價格和市場機制
深化輸配電價改革,將因電能替代引起的電網輸配電成本納入輸配電價回收。落實峰谷電價和分布式能源站用電價格政策,引導具有蓄能特性的電能替代項目參與削峰填谷,鼓勵分布式能源站與儲能(蓄能)設施協同運用。落實電動汽車、船舶使用岸電等電價支持政策。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經營主體進一步優化電動汽車服務費價格體系,制定具有市場可推廣性的電動汽車服務價格套餐,促進提升全社會電動汽車保有量和充電電量。鼓勵港口岸電建設運營主體積極實施岸電使用服務費優惠,實現船舶使用岸電綜合成本(電費和服務費)原則上不高于燃油發電成本。支持和鼓勵電能替代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和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鼓勵以合同能源管理、設備租賃等市場化方式開展電能替代。
(五)強化宣傳引導
通過網絡、媒體等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電能替代宣傳活動,大力宣傳電能替代的經濟社會效益,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建成一批有創新、有特色的電能替代示范區和典型項目,及時開展成果展示,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凝聚社會共識,營造電能替代良好的發展氛圍。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公室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