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國家、自治區關于新能源充換電基礎設施、節能減排的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市政府已批復同意市交投集團作為全市新能源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施主體,在全市實施新能源充電樁(二期)建設項目。該項目計劃總投資1.28億元,“十四五”期間擬在全市7個旗縣區和1個口岸建設74座快充站,1700個充電樁,以促進全市新能源汽車的快速發展。
據了解,項目建設規劃分示范應用(2022年)、成熟推廣(2023-2024年)和平臺智能化提升(2025年)三個階段。依照使用功能,項目將充電設施分為五個部分,即為公共交通車輛提供服務的公交充電基礎設施,為出租車、網約車及社會車輛提供服務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為物流、城市配送車輛提供服務的物流充電基礎設施,為園區和企事業單位員工提供服務的園區充電基礎設施,為家庭用戶提供服務的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力爭到“十四五”末,初步構建起覆蓋全市的新能源充電網絡。項目建成將加快推動全市及自治區西部地區新能源汽車發展,大幅降低群眾出行成本,有力促進地區經濟效益提升和雙碳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