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
越來越受到港城市民歡迎
今年1至6月
全市新能源汽車實現零售額4億元
同比增長超3倍
眾所周知
充電是新能源汽車的一大痛點
為了進一步規范港城居住區
電動汽車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連云港市居住區電動汽車
自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辦法(試行)
于近日出臺市工信局官網截圖
新建小區必須100%預留充電設施安裝空間
《辦法》提出,新建居住區確保滿足所有車位100%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充電樁容量配置原則等相關要求。新建居住區配建停車位,應100%具備充電設施安裝接入條件,包括預留電力容量,建設配電分支箱、管線、橋架、計量表箱,表后橋架及線纜敷設至每一停車位。
新建居住區按照不低于10%車位數的比例完成充電設施配建,并于居住區整體配電工程驗收前,同步完成充電設施的裝表接電。資料圖片
老舊小區必須及時進行改造
《辦法》明確規定針對老舊居民區無固定車位、無必要的管線通道、小區現有公變容量不足等問題,各縣(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村)民委員會要主動協調,及時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按照不低于10%車位數的比例預留配備有新能源充電設施的車位。
相關部門要積極引導個人自用電動汽車低谷充電,供電企業應挖掘現有電網設備可利用潛力,同時開展電力增容或新增布點建設配變,建設配電分支箱、管線橋架、計量表箱或預留安裝位置,解決電源不足或供電半徑過長等問題。資料圖片
《辦法》還明確了居住區自用充電設施申報流程,居民可通過“網上國網”App線上或供電營業廳線下提出個人充電樁報裝接電申請。
對于申請人建設自用充電設施的行為或要求,業主委員會、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或物業服務企業原則上應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協助。涉及人防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的,由人防工程使用單位統一申請,按照人防工程主管部門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