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全面落實《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扎實推進全省碳達峰行動,制定《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方案》指出,“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目標,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循環經濟降碳行動、科技創新引領行動、固碳增匯強基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碳達峰試點示范行動“十大行動”,完善統計核算、財稅價格、綠色金融、交流合作、權益交易“五大政策”,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推動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發展走在全國前列,全力打造全面綠色轉型發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
《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8.3%,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國家確定的江西省目標值,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大力發展新能源。大力推進光伏開發,有序推進風電開發,統籌推進生物質和城鎮生活垃圾發電發展。堅持市場導向,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創新“光伏+”應用場景,積極推進“光伏+水面、農業、林業”和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等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0.6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50萬千瓦左右。
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加強源網荷儲協調發展、新型儲能系統示范推廣應用,發展“新能源+儲能”,推動風光儲一體化,推進新能源電站與電網協調同步。推動電化學儲能、抽水蓄能等調峰設施建設,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和存儲能力。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100萬千瓦。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000萬千瓦,全省電網具備5%左右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
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比例,到2025年,公交車、出租汽車(含網約車)新能源汽車分別達到72%、35%。到2030年,營運車輛、船舶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分別下降10%、5%。
加快建設適度超前、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絡,完善住宅小區居民自用充電設施。鼓勵在港口、航運樞紐等區域布設光伏發電設施,加快推進港口岸電設施和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推動交通與能源領域融合發展。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江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7月8日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全面落實《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扎實推進全省碳達峰行動,制定本方案。(有節選)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黨代會部署要求,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總方針,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遠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聚焦“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目標,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節能降碳增效行動、循環經濟降碳行動、科技創新引領行動、固碳增匯強基行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碳達峰試點示范行動“十大行動”,完善統計核算、財稅價格、綠色金融、交流合作、權益交易“五大政策”,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推動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發展走在全國前列,全力打造全面綠色轉型發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明顯優化,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煤炭消費增長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和能源供應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8.3%,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占比大幅提高,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走在全國前列,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新能源占比大幅增加,煤炭消費占比逐步減少,綠色低碳技術實現普遍應用,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全面建立。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國家確定的江西省目標值,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三、重點任務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碳排放的主要來源。要堅持安全平穩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1.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有序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合理控制石油消費,大力實施化石能源消費減量替代。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做好重大風險研判化解預案,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大力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積極推進現役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和供熱改造“三改聯動”,推動煤電向基礎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推進瑞金二期、豐城三期、信豐電廠、新余二期等已核準清潔煤電項目建設,支持應急和調峰電源發展。統籌推進煤改電、煤改氣,推進終端用能領域電能替代,推廣新能源車船、熱泵、電窯爐等新興用能方式,全面提升生產生活終端用能設備的電氣化率。嚴格控制鋼鐵、建材、化工等行業燃煤消耗量,保持非電用煤消費負增長。加快全省天然氣的發展利用,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優化天然氣利用結構,優先保障民生用氣,支持車船使用液化天然氣作為燃料。(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發展新能源。以規劃為引領,加大新能源開發利用力度,大力推進光伏開發,有序推進風電開發,統籌推進生物質和城鎮生活垃圾發電發展。堅持市場導向,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創新“光伏+”應用場景,積極推進“光伏+水面、農業、林業”和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等綜合利用項目建設。積極對接國家核電發展戰略,穩妥推進核電。加大地熱能勘查開發力度,因地制宜采用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多種清潔能源與天然氣、電力耦合供熱。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電力實現建筑供熱(冷)、炊事、熱水,推廣太陽能發電與建筑一體化。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0.6億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50萬千瓦左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局、省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推動能源基礎設施可持續轉型,建立健全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優化提升能源輸送網絡,加快構建“1個中部核心雙環網+3個區域電網”的供電主網架、“十”字形輸油網架、多點互聯互通“縣縣通氣”的輸氣網架。加快能源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系統建設。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建設堅強智能電網。鼓勵投資建設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智能微電網。加強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羅霄山脈片區和其他已脫貧地區等區域農網改造。積極引入優質區外電力,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加快拓展清潔能源電力特高壓入贛通道,推進閩贛聯網工程。加強源網荷儲協調發展、新型儲能系統示范推廣應用,發展“新能源+儲能”,推動風光儲一體化,推進新能源電站與電網協調同步。推動電化學儲能、抽水蓄能等調峰設施建設,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和存儲能力。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100萬千瓦。到2030年,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力爭達到1000萬千瓦,全省電網具備5%左右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全面深化能源制度改革。持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探索建設江西電力現貨市場,豐富交易品種,完善交易機制,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交易多樣性和反壟斷性。穩步推進省級天然氣管網改革,加快以市場化方式融入國家管網,推動管網基礎設施公平開放。探索城鎮燃氣特許經營權改革。創新能源監管和治理,完善能源監測預警機制,做好精準科學調控。(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國資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加快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系統,打造智能綠色物流,確保交通運輸物流領域碳排放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 1.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擴大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逐步降低傳統燃油車在新車產銷和汽車保有量中的比例,推動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務和機場運行車輛電動化替代。推廣電力、氫燃料為動力的重型貨運車輛。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發展電動、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積極推進鄱陽湖氫能動力船舶應用。到2025年,公交車、出租汽車(含網約車)新能源汽車分別達到72%、35%。到2030年,營運車輛、船舶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分別下降10%、5%。(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管局、省郵政管理局、省能源局、省公安廳、南昌鐵路局、省機場集團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統籌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布局,重點推進鐵路、水路等多種客運、貨運系統有機銜接和差異化發展,推動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獨立發展向綜合交通運輸一體化轉變。發展智能交通,依托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優化客貨運組織方式,推動大宗貨物和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加快綜合貨運樞紐集疏運網絡和多式聯運換裝設施建設,逐步實現主要港口核心港區鐵路進港,暢通多式聯運樞紐站場與城市主干道的連接,提高干支銜接能力和轉運分撥效率。減少長距離公路客運量,提高鐵路客運量。加大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力度,打造高效銜接、快捷舒適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完善城市慢行系統,引導公眾選擇綠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30年,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南昌鐵路局、省機場集團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堅持將綠色節能理念貫穿到交通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管理、養護全過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現代化綜合立體交通網布局。積極謀劃綠色公路、綠色港口、生態航道,推進工礦企業、港口、物流園區等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打造贛州國際陸港、九江紅光國際港、南昌向塘國際陸港等多式聯運示范工程,推動贛粵運河和浙贛運河研究論證。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提升改造,持續推動鐵路電氣化改造,完善充換電、配套電網、加氣站、港口、機場岸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適度超前、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絡,完善住宅小區居民自用充電設施。鼓勵在港口、航運樞紐等區域布設光伏發電設施,加快推進港口岸電設施和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推動交通與能源領域融合發展。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南昌鐵路局、省機場集團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打造智能綠色物流。推進物流業綠色低碳發展,促進物流業與制造業、農業、商貿業、金融業、信息產業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綠色流通主體。優化物流基礎設施布局,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推行物流裝備標準化,提高水路、鐵路貨運量和集裝箱鐵水聯運量。支持智能化設備應用,推動物流全程數字化,培育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等新業態,打造智能交通、智能倉儲、智能配送等應用場景。發展壯大現代物流企業和產業聚集區,支持公共物流信息平臺建設,全面推行“互聯網+貨運物流”模式,釋放物流空載力。加快構建集約、高效、綠色、智慧的城鄉配送網絡,推進城市配送業態和模式創新。“十四五”期間,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到2030年,水路和鐵路貨運量占比達到23%。(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聯社、南昌鐵路局、省機場集團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科技創新引領行動。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創新能力,推進綠色低碳科技革命。
1.加快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推廣應用。實施省級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專項,加快能源結構深度脫碳、高效光伏組件、生物質利用、零碳工業流程再造、安全高效儲能、固碳增匯等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推動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實現重大突破。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利用、節能、氫能、永磁電機、儲能、動力電池等重點領域深化研究。瞄準儲能電池中關鍵基礎材料,集中力量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積極發展氫能技術,推進氫能在工業、交通、建筑等領域規模化應用。鼓勵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合理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技術路線圖,在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行業實施全流程、集成化、規模化示范應用項目。完善綠色技術目錄,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推廣,開展新技術示范應用。(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科學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攻關和應用。加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力度,針對碳捕集、分離、運輸、利用、封存及監測等環節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加強成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在全省電力、石化、鋼鐵、陶瓷、水泥等行業的應用。開展全省碳封存資源分布及容量調查,適時啟動碳封存重大工程。鼓勵開展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及應用,積極探索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的產業化發展路徑。(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省科學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生態。采取“揭榜掛帥”等創新機制,持續推進低碳零碳負碳和儲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與轉化應用納入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相關績效考核。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承擔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完善科研設施、數據、檢測等資源開放共享機制。建立區域性市場化綠色技術交易綜合性服務平臺,創新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機制和科技創新服務,促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引進和轉化。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與服務,完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機制,健全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完善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扶持政策,推動綠色技術供需精準對接,推進“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支持綠色低碳創新平臺建設。全面推進鄱陽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深入實施國家級創新平臺攻堅行動、引進共建高端研發機構專項行動,扶持節能降碳和能源技術產品研發重大創新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發揮省碳中和研究中心、南昌大學流域碳中和研究院等創新平臺作用,積極爭創國家科技創新平臺。推動創新要素向科創城集聚,支持贛州、九江、景德鎮、萍鄉、新余、宜春、鷹潭立足本地優勢創建科創城。依托中科院贛江創新研究院、國家稀土功能材料創新中心,全面提升有色金屬領域創新能力。引導有色金屬、建材等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共建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協同創新產業技術聯盟。(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科學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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