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電動汽車行業迎來高速發展“窗口期”。與之相反,以充電樁為主的配套行業發展卻存在滯后,成為制約電動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瓶頸。
一、電動汽車充電輿情熱度不減,主要矛盾由漲價、收費亂轉向充電難
2021年底至2022年初,輿論對電動車充電價格上漲及收費混亂、規則不透明等問題反映較多,經各級相關部門政策宣傳和媒體報道,充電樁運營相關行為得到規范,群眾對電動汽車充電樁收取服務費和分時計價等政策、規則有了一定了解,加之全球能源危機引發油價波動體現電動汽車價格優勢等多方面因素,有關價格方面的輿論有所緩和,充電樁行業得到發展。但關于電動汽車充電難的輿論熱度持續不減,尤其是十一期間,高速公路服務區電動汽車充電樁“一樁難求”、電動汽車因電池耗盡被收取高價拖車費等問題頻繁被央視等主流媒體報道。這些問題一方面影響群眾假期出行,降低群眾幸福感、獲得感,造成了負面輿論;另一方面充電難問題掩蓋了電動汽車行業在增加續航里程上的突破性成果,使廣大群眾對電動汽車跑長途產生質疑,影響了電動汽車推廣和燃油車替代。
二、充電難問題源于充電樁數量總量不足和布局不合理
(一)總體上,充電樁仍然較少,車樁比高的問題短期內難以改善
在電動汽車保有量持續增長的大背景下,盡管充電樁數量有所增加,仍難以滿足使用需求,我國電動汽車車樁比已多年維持在3:1[1]水平,行業普遍認為2035年后我國車樁比或可達到2:1的理想水平。
(二)受成本收益等經濟性因素影響,部分區域場所充電樁布局不合理導致充電難
通過對相關充電樁經營企業調查研究,我們發現不同地域、場所的充電樁使用率和經濟性存在較大差異。
以近年來承擔基礎性充電樁建設和城鄉全覆蓋任務較多、充電樁數量增長較快的某國企為例。按2021年統計口徑,該企業充電樁整體使用率[2]為3.36%,處于行業低位(全國行業平均3-5%,上海、深圳、廣州等地區充電樁平均使用率約10-12%,部分充電樁使用率可達30%以上)。其中,城市公共充電樁平均使用率為4.21%,城際高速充電樁平均使用率5.44%(需求波動性大,節假日約10%、平日約3%,兩者相差3倍以上,部分熱點服務區節假日與平日差距10倍以上),居民社區充電樁平均使用率為1.94%,鄉鎮充電樁平均使用率為1.67%,主要是節假日期間返鄉或自駕游的電動汽車使用。按企業數據測算,充電站利用率達到9.77%方能實現盈虧平衡,達到10.59%方能達到五年期國債利率。
在當前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企業從經濟性角度考慮不愿投入基礎性充電樁建設而是爭搶優質資源點位是布局不合理的重要原因。
三、充電樁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公益性、基礎性充電樁經濟性較差導致企業建設意愿低,影響了群眾低碳出行
目前,公益性、基礎性充電樁的經濟性較差,企業不愿投入,如完全依靠市場化布局,只能單方面等待電動汽車普及率的提高。在此過程中,群眾將長期面對充電樁緊張的局面,既由于賣方市場喪失議價權,增加了充電成本;又因此影響電動汽車普及,造成惡性循環。
(二)部分頭部企業利潤較高破壞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從南方電網的數據可以看出,部分行業頭部企業效益可觀,而承擔較多基礎性充電樁建設的企業利潤較低,長此以往將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市場環境。企業獲利將主要用于培養用戶粘性、廣告投入和軟件爬蟲等市場競爭方向,而非基礎性充電樁建設和行業數字化、智能化技術研發。
(三)行業缺乏指導,無統一標準將影響未來電動汽車參與用戶側儲能和智慧電網的配套建設
目前,充電樁制造、運營企業基本各自為戰,行業缺乏相關標準。既導致部分車型與充電樁適配出現問題,降低充電樁使用率;又導致制造、安裝及運營過程中,僅從企業自身成本出發,未留出配合電動汽車反向售電和智慧電網建設的改造空間。行業標準的不完善將對今后行業發展和產業升級改造產生影響,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
四、幾點建議
(一)開展行業調查研究,充分了解行業、企業成本和經營情況,重點研究公益性、基礎性充電樁成本疏導問題。確保及時掌握行業最新情況,為相關政策措施出臺提供支撐,保障電動汽車全產業鏈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加強行業監管,建立責任與利益相統一的生產經營機制。相關部門通過行政手段引導企業主動承擔社會公益,使承擔基礎性充電樁建設的企業獲得一定收益補償;對于惡性競爭、破壞行業生態、拒不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進行監管。
(三)建立統一行業標準,提前謀劃布局、積極推動電動汽車參與需求側響應。由政府部門牽頭,鼓勵相關企業、研究機構、行業協會積極參與相關行業技術研發攻關和標準制定,拉動對以充電樁為主的配套產業投資,加強產、學、研合作,推動電動汽車與電力行業對接,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一、電動汽車充電輿情熱度不減,主要矛盾由漲價、收費亂轉向充電難
2021年底至2022年初,輿論對電動車充電價格上漲及收費混亂、規則不透明等問題反映較多,經各級相關部門政策宣傳和媒體報道,充電樁運營相關行為得到規范,群眾對電動汽車充電樁收取服務費和分時計價等政策、規則有了一定了解,加之全球能源危機引發油價波動體現電動汽車價格優勢等多方面因素,有關價格方面的輿論有所緩和,充電樁行業得到發展。但關于電動汽車充電難的輿論熱度持續不減,尤其是十一期間,高速公路服務區電動汽車充電樁“一樁難求”、電動汽車因電池耗盡被收取高價拖車費等問題頻繁被央視等主流媒體報道。這些問題一方面影響群眾假期出行,降低群眾幸福感、獲得感,造成了負面輿論;另一方面充電難問題掩蓋了電動汽車行業在增加續航里程上的突破性成果,使廣大群眾對電動汽車跑長途產生質疑,影響了電動汽車推廣和燃油車替代。
二、充電難問題源于充電樁數量總量不足和布局不合理
(一)總體上,充電樁仍然較少,車樁比高的問題短期內難以改善
在電動汽車保有量持續增長的大背景下,盡管充電樁數量有所增加,仍難以滿足使用需求,我國電動汽車車樁比已多年維持在3:1[1]水平,行業普遍認為2035年后我國車樁比或可達到2:1的理想水平。
(二)受成本收益等經濟性因素影響,部分區域場所充電樁布局不合理導致充電難
通過對相關充電樁經營企業調查研究,我們發現不同地域、場所的充電樁使用率和經濟性存在較大差異。
以近年來承擔基礎性充電樁建設和城鄉全覆蓋任務較多、充電樁數量增長較快的某國企為例。按2021年統計口徑,該企業充電樁整體使用率[2]為3.36%,處于行業低位(全國行業平均3-5%,上海、深圳、廣州等地區充電樁平均使用率約10-12%,部分充電樁使用率可達30%以上)。其中,城市公共充電樁平均使用率為4.21%,城際高速充電樁平均使用率5.44%(需求波動性大,節假日約10%、平日約3%,兩者相差3倍以上,部分熱點服務區節假日與平日差距10倍以上),居民社區充電樁平均使用率為1.94%,鄉鎮充電樁平均使用率為1.67%,主要是節假日期間返鄉或自駕游的電動汽車使用。按企業數據測算,充電站利用率達到9.77%方能實現盈虧平衡,達到10.59%方能達到五年期國債利率。
在當前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企業從經濟性角度考慮不愿投入基礎性充電樁建設而是爭搶優質資源點位是布局不合理的重要原因。
三、充電樁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公益性、基礎性充電樁經濟性較差導致企業建設意愿低,影響了群眾低碳出行
目前,公益性、基礎性充電樁的經濟性較差,企業不愿投入,如完全依靠市場化布局,只能單方面等待電動汽車普及率的提高。在此過程中,群眾將長期面對充電樁緊張的局面,既由于賣方市場喪失議價權,增加了充電成本;又因此影響電動汽車普及,造成惡性循環。
(二)部分頭部企業利潤較高破壞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從南方電網的數據可以看出,部分行業頭部企業效益可觀,而承擔較多基礎性充電樁建設的企業利潤較低,長此以往將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市場環境。企業獲利將主要用于培養用戶粘性、廣告投入和軟件爬蟲等市場競爭方向,而非基礎性充電樁建設和行業數字化、智能化技術研發。
(三)行業缺乏指導,無統一標準將影響未來電動汽車參與用戶側儲能和智慧電網的配套建設
目前,充電樁制造、運營企業基本各自為戰,行業缺乏相關標準。既導致部分車型與充電樁適配出現問題,降低充電樁使用率;又導致制造、安裝及運營過程中,僅從企業自身成本出發,未留出配合電動汽車反向售電和智慧電網建設的改造空間。行業標準的不完善將對今后行業發展和產業升級改造產生影響,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
四、幾點建議
(一)開展行業調查研究,充分了解行業、企業成本和經營情況,重點研究公益性、基礎性充電樁成本疏導問題。確保及時掌握行業最新情況,為相關政策措施出臺提供支撐,保障電動汽車全產業鏈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加強行業監管,建立責任與利益相統一的生產經營機制。相關部門通過行政手段引導企業主動承擔社會公益,使承擔基礎性充電樁建設的企業獲得一定收益補償;對于惡性競爭、破壞行業生態、拒不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進行監管。
(三)建立統一行業標準,提前謀劃布局、積極推動電動汽車參與需求側響應。由政府部門牽頭,鼓勵相關企業、研究機構、行業協會積極參與相關行業技術研發攻關和標準制定,拉動對以充電樁為主的配套產業投資,加強產、學、研合作,推動電動汽車與電力行業對接,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